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就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凡是在治理整顿期间违反土地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批办违法案件未上报处理结果和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市、县,将暂停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审批。
通知指出,经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审查,并报国务院批准,该省已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后,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优先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全面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
据了解,该厅还将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各市具体情况,逐市下达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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