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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完善耕地保护体系 补充耕地率将达104%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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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黄·阿拉腾别立格介绍,为确保全区耕地动态平衡,全区将进一步安排好国土资源统筹规划,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体系,今年补充耕地率也将达到104%。
据黄·阿拉腾别立格介绍,2003年以来,全区依法批准占用
耕地1550.62公顷,目前已补充耕地1461.3公顷,完成应补充耕地的94%。今年计划完成补充耕地152.15公顷,从而实现补充耕地率达到104%。内蒙古要坚决执行“占一补一”的法律规定,加强基本农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黄·阿拉腾别立格还介绍,全区已建立基本农田补划备案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确需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最高标准执行,补充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截至5月底,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拿出专项经费,完成基本农田的补充计划工作;否则对农用地转用和征用的申请不予受理。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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