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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赖昌星本人不循前妻模式自愿返华 |
200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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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赖昌星前妻已自愿返回中国的消息被加拿大政府公开证实后,赖本人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Matas)在接受此间媒体采访时表示,相信赖昌星绝对不会像前妻曾明娜那样自愿返回中国。
马塔斯称,最近曾与赖昌星谈过,赖近况良好,与二名儿子都仍在加拿大。他相信,赖昌星本人无意按照曾明娜模式自愿返回中国。这位替赖打了多年“马拉松式”官司的律师还强调,赖昌星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国护照,如果他要回中国,毋须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提供协助。
此间媒体亦就此事再次向加移民部查询,得到的答复是,赖昌星如果要与中国谈判返回中国的条件,加拿大政府显然乐见,也愿意看到事情的发展,而且绝对不会反对,也不会介入。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一九九九年八月案发后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并一直非法滞留在温哥华。二000年十一月,赖昌星夫妇被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自此开始了长达九年的司法诉讼,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近两年间,加拿大移民部一直为遣返赖昌星进行风险评估作业,而赖本人也先后取得加拿大有关当局核发的驾驶执照和工作许可。媒体报道称,赖昌星现居住在大温哥华地区的本拿比市,自称在一家华人地产公司当顾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八月四日晚,温哥华一家电视台播出对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肯尼的专访,证实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携女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并在中国受到良好对待。肯尼还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包括赖昌星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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