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31日电 乡(镇)情不同,定位有别;上级考核,不能“超标”;机构编制,全部实名。今明两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成果,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现阶段乡镇政府重点要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等基本职能。意见提出,要探索实行县级对乡镇的差别化管理,分类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定位。各扩权强镇试点镇要以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城关镇要以城乡一体化为重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一些乡镇干部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各类乡镇找准定位、发挥特色,前景必然可观。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检查评比滥、“一票否决”多等现象,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同时,进一步理顺县、乡条块关系,派驻乡镇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考核实行条块结合、以乡镇考核为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机构编制更严格。各地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人员只减不增。在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清理清退非在编人员和吃“空饷”人员。意见强调,以县为单位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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