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安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工作中猝死,死因不明,驳回诉求
2009-08-06

安徽新闻网6月19日电 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正常工作中猝死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诉求近41万多元,未得法院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审理查明,杨某系合肥市包河区巨成电子产品经营部的员工,2008年12月4日其经该经营部负责人马某某指派到凤台县岳张集镇天缘网吧修电脑,5日中午12点37分,杨某在工作中突然晕倒,被告当即找来乡村医生对其进行抢救,并拨打了120,当新集矿120赶到现场时,杨某已经死亡,事后因死者家人不同意尸检,故其死因未查明。2008年12月10日,原告起诉合肥市包河区巨成电子产品经营部,常某某,岳某某(系网吧负责人),要求三被告丧葬费,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419601.92元,因原告与合肥巨成电子产品经营部达成赔偿协议,原告于2008年12月17日撤销了对其的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给天缘网吧维修电脑,是受合肥巨成电子产品经营部指派,与两被告无雇佣关系,而且在其昏倒后,被告尽到了及时的抢救义务并不存在过错,而且杨某死亡的真正原因不明,且无相关证据证明其死亡与两被告有因果关系,故对其诉求不予支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有关规定可酌情补偿原告丧葬费60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安徽省产品合格率85.59% “质量白皮书”昨
    ·11岁男孩花80万元买货船?
    ·疑心被骂残杀的哥 两青年获极刑
    ·“财神爷”贪污学校危改钱
    ·芜湖沿河路220号一幢楼发生火灾
    ·颍上县原人大副主任绳允贪污受贿309万一审
    ·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因挪用公款等罪获刑
    ·全椒县一地税局长受贿40余万元
    ·红二十八军军政旧址景区开园
    ·蒙城县原政协副主席受贿26.2万元受审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