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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原区委书记报复举报人被公诉 |
200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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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网6月27日电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案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并于6月25日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芜湖市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认为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李国福的意图。张治安要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严厉查处李国福的经济问题。
张治安为达到陷害报复举报人的目的,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和雇凶杀人的举报材料,分别寄送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张治安要求公安局调查李国福雇凶杀人情况,纪委调查李国福有无受贿问题,区人事局调查李国福子女参加工作手续是否存在造假问题。
2007年8月24日,经汪成授意,颍泉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在检委会上建议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立案。汪成表示同意立案。8月26日,检察院抓获李国福,搜查出举报张治安的材料。
汪成对审查逮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承办人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违心向检委会汇报建议逮捕的审查意见,导致李国福于9月7日被错误决定逮捕。李国福被逮捕后关押在阜阳市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汪成听从张治安的安排提审李国福,审问出了举报信的来源,威胁随时可以处理清退李国福子女的工作,向李国福施加压力,要求其不得再说有关张治安的问题。无奈之下李国福向张治安写了“悔过书”,请求得到原谅,并放过其家人。
2008年2月底,汪成在讨论是否对李国福提起公诉的检委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部分贪污事实经请示已得到市检察院认可。3月4日,区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张治安多次向颍泉区法院院长了解案情,并授意重判李国福。李国福于同年3月13日在监狱自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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