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11日电 昨天,县法院对一宗非法买卖和持有枪支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获刑2~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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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989年到2008年期间,刘畈乡刘畈村村民胡文学先后从刘畈乡、寺前镇、湖北英山等地共买了3支枪进行贩卖,余振兴、刘书高、王永道先后从胡文学处各买了一支枪。4人先后被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