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17日电 被告人白某为达到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竟为其母重复办理医保手续。 7月15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其犯有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tujian.org
被告人白某及其母亲刘某均系颍上县慎城镇某社区居民。刘某因患脑出血于2008年2月至4月先后在颍上县人民医院和阜阳市人民医院治疗,其间花去费用150956.7元。刘某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4月15日从颍上县医保办报销药费29000元。被告人白某为了达到重复报销医药费的目的,通过夏桥镇谢某、绳某等人介绍,以颍上县夏桥镇谢姓村民妻子(其实该村民的妻子已死亡20年)的名义,为刘某办理了参加新农合登记,并领取了刘某就诊证。按照2008年颍上县农合办的规定,参合个人结报医疗费最高额为60000元。被告人白某把其母亲的住院费票据等手续提交给了颍上县农合办,于2008年3月4日从颍上县医院领取了5127元的医疗补偿款,余款54873元因工作人员在颍上县夏桥镇无法找到刘某本人,而事情败露,2008年5月18日被告人白某将已领取的5127元补偿款返还颍上县人民医院。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7月23日,颍上县卫生局医保中心向县公安局报案,10月28日白某被传讯到案,其供认不讳,并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颍上县人民法院后,院领导十分重视,认为白某严重破坏了当前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事业,应从重从快打击此类犯罪,遂决定对白某逮捕收押,但为了保护其诉讼中的合法权利,专门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同时该院也考虑到被告人白某诈骗的目的是为其母亲治病,与诈骗财物后用于挥霍相比,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又有诈骗未遂情节,决定对被告人白某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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