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4日电 淮北一恶魔,在强奸掐死女中学生后,丧心病狂地将其抛于铁轨之上,致使女生遭火车碾轧。在潜逃6年后,昨日,被告人杨利被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与其同堂受审的其父亲杨仲和因犯窝藏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女学生遇害后被抛在铁轨上 tujian.org
2003年11月4日晚,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接群众报案称,符夹线杜集区韩楼段铁路线上发现一具女尸。杜集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过现场勘察后,发现案发中心现场位于符(符离集)夹(夹河)线铁路44km 500m处。由铁路500米处向北约15米依次在路基及轨枕上留有散落的人体组织,并留有女式白色体操鞋一只(右脚)、腰带等物。在中心现场南侧70米的东西路上,由铁路道口向西约40米处路北侧有一厕所,门朝东开,内侧地面发现一塑料袋书包,内有高中课本,上有王某字样,另有一只女式白色体操鞋(左脚)与铁路上发现的为一双,另从厕所地面发现并提取一大一小两粒纽扣。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初步侦查认定,受害人王某,17岁,杜集区高岳镇人,淮北市某中学学生,系遭歹徒强奸抛于铁轨后被碾轧致死。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省厅挂牌案件,淮北市警方迅速组织强有力的专案组开展破案攻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两枚纽扣锁定凶手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察时,在案发地厕所地面发现并提取一大一小两粒纽扣。也正是这两枚纽扣使得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凶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案组经大量深入细致排查,于2003年11月20日锁定杜集区高岳镇某村村民杨利为犯罪嫌疑人,并于2003年11月21日从杨利家中搜查并扣押灰色西装上衣一件,上衣前襟掉一大扣、左袖掉三小扣,前襟上大纽扣脱落处,线内裹一纽扣残块。经杨利妻子证明,公安机关从其家中搜出的灰色西装上衣,杨利经常穿。至此,公安机关正式确认杨利即为本案凶手。在归案后,杨利也如实供述了这两枚纽扣失落的经过。杨利回家后发现所穿的西服上衣少了一粒扣子,当时认为可能在厕所里强奸女孩拉扯过程中掉了,随后他把衣服放在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恶魔厕所内掐死女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杨利的供述,2003年11月4日22时许他把那个女孩拽到路北边铁道口下沿的一个厕所内。女孩靠在厕所内东墙上,其一只手掐女孩的脖子,另一只手将女孩的裤子扒至膝盖上面。那个女孩反抗,撕、拽其衣服,并想呼救,其就用劲往上推她的脖子,她就不反抗了,这只手始终没离开她的脖子。发生关系后,杨利发现女孩不动了,因害怕别人知道是他干的,就把女孩放在铁路上,造成是被火车轧死的假象。杨利看到火车从南边过来,就骑摩托车回家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作为证人吴某某、张某某(案发时的火车司机)在接受侦查机关调查时表示,2003年11月4日23时许,其二人驾驶火车由南向北经过岱河站北一弯道时,看到前方有一个人躺在火车道上,遂鸣笛并采取紧急刹车,但因火车速度快,还是撞上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警方追捕横跨7省20余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案发几年来,专案组先后赶赴江苏、福建、上海、广东、浙江、河南等七省20余市开展抓捕工作,但由于杨利隐藏较深,一直抓获未果。2009年1月6日,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得知杨利已潜回家中。1月6日中午1时许,淮北公安局迅速部署400名警力对杨利所在村庄及周边地区进行合围,展开搜捕行动,当日2时59分,杨利在其母亲家中被抓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杨利供述,在案发后几天,他就从家中跑了。此后一直在外潜逃,曾化名张峰在天津打工。2009年1月4日晚上,杨利回到其父母家,吃住都在父母家,当时其妹妹杨某某也在。杨利回来的事,只有其父母及妹妹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杀人前已残害过另一女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杨利落网后,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在交待其强奸杀害王某的同时,又交待出另一起强奸案。该案中的受害人同样是中学女生。2003年10月6日13时40分许,被告人杨利在淮北市杜集区高岳镇张程庄北侧,先采用哄骗手段,后使用暴力将淮北市杜集区育才中学学生孙某劫持至附近菜棚中,强行与孙某发生了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6、父子同庭受审同获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庭审时,与杨利一同受审的还有其父亲杨仲和。2009年1月4日晚,其子杨利翻墙来到其家中,一直吃住在其家。1月6日14时许,公安局来到其家中把杨利抓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认为,杨利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和被害人孙某、王某发生性关系,且致王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杨仲和明知杨利系犯罪之人,而为其提供食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对公诉机关关于杨利将王某放在轨道上让火车碾轧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指控,经查,杨利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致王某死亡,为掩盖罪行,将王某尸体放于轨道上,造成王某被火车轧死的假象,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此指控不成立。遂一审判处杨利死刑;判处杨仲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杨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经济损失2384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宣判后,杨利表示服判不上诉,其父杨仲和要求上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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