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8日电 2009年7月2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21日,合肥市首批被诉的三家卡拉OK经营场所被执行财产保全。在以往的此类案例中,原告赢了官司却因为种种原因拿不到赔偿的钱,合肥中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也就等于为权利人的权益得以实现提供了先期保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初,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两家权利人公司将合肥市5家卡拉OK经营场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使用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12万余元。这五家卡拉OK经营场所分别是合肥市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快乐老家音乐茶饮有限公司、维果餐饮娱乐投资有限公司和欧风街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这五家经营场所在合肥都具有相当的知名度。 tujian.org
7月中旬,原告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分别冻结每家被告银行账户15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向法院提供担保。7月2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执行当天,“时代广场”、“阿波罗”、“维果”分别被冻结数万元不等的资金。“快乐老家”、“钱柜”被法院查封15万元等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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