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8日电 年近6旬的定远籍老汉徐某因耐不住寂寞,竟奸淫12岁幼女,作案场所遍及自己的房屋、厕所以及牛棚。尽管徐某辩称受害人自愿与其发生不当性关系,终因辩解理由不能成立获刑。近日,经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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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 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居住在黄山区新华乡某林场职工宿舍的定远籍花甲老汉徐某,与幼女小梅(化名)在自己家里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徐某在厕所、牛棚等多处与小梅发生性行为。2008年9月27日晚,胆大妄为的徐某再次在小梅家行猥琐行为时,被小梅的母亲发现。 2009年2月2日,小梅母亲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徐某最终落入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