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9日电 洪国胜是我省青阳县蓉城镇青山村村民,今年7月14日他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某大厦建筑工地做架子工发生意外,从30米高的地方不慎坠下,着地后不幸身亡。随后,家乡蓉城镇司法所根据其家属求援,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短短3天时间内,成功为其家属维权。工地方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向其家属赔偿42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洪国胜现年55岁,家有77岁老母、多病的妻子和刚刚结婚的24岁儿子。事故发生后,洪国胜的家人悲痛万分,由于事发在外地,他们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他们找到了蓉城司法,司法所工作人员程翔当即和村干部一起,赴山东省潍坊市帮助死者家属处理这起工伤事故。到达山东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死者是位技术工人,有江苏省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证书,另外死者在该公司已工作一年多,并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应视为公司职工,不是农村居民,因此,应按照山东省2008年建筑行业年平均工资24917元标准来确定赔偿标准。一开始,双方意见分歧很大,经过多番交涉,最终洪国胜生前所在的天工劳务分包公司赔偿洪国胜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赡养费等合计42万元。7月19日上午,天工公司将赔偿款42万打入死者儿子的账号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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