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日电 昨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桩“离奇”的抢劫案,被告人王某路遇偷电动车的蟊贼,在将小偷赶走后却将电动车据为己有,此后王某遭遇民警,被盘查时他掏出锐器刺向民警,检察机关最终以嫌疑人王某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3月17日凌晨4点半,包河区刑警巡逻到淝河路附近时,发现王某正推着一辆红色电动车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前进,民警觉得此人形迹可疑,便下车表明身份开始盘问推车人。王某见势不妙立即弃车而逃,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追捕,在一处小巷中将其抓获。办案的三位民警提供证词中表明,在抓捕过程中,王某曾拿出锐器刺向一位民警,只是因为锐器被皮带扣挡住才未造成伤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王某的供述中,民警得知,此人是从利辛县到合肥跟随亲戚从事回收废旧木材生意。当日清晨,因为睡不着觉王某出去跑步,在跑步过程中发现一男子推着电动车,王某觉得很奇怪,便大吼一声,这位男子吓得扔下车离去。王某认为这辆车是男子偷来的,既然小偷跑了,于是抱着占小便宜的心理,重新推车返回。据王某交代,他发现车的踏板上有许多偷车的工具,便揣进口袋。后来,其刺向民警的“T”形锐器,也是小偷遗留下的工具。 tujian.org
王某高兴地推着“天下掉下来”的电动车走了不到50米便遇到巡逻的民警,在盘查中因为害怕担责便弃车逃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诉人提起的公诉认为,被告人王某存在盗窃嫌疑,并在抓捕中掏出锐器刺向民警,以暴力形式抗拒执法。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在先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应以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处理。在庭审中,王某对公安机关掌握的事实百般狡辩,并对拿出锐器刺向民警的事实当庭翻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案将择日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