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日电 村委会主任多次收受开发商以辛苦费、感谢费为名义送来的31万元现金。昨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受贿案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诉人称,孙礼春曾担任洪岗村村委会主任一职,此后又任洪岗社居委书记,一直到2008年卸任。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孙礼春在负责本村征地和村民房屋拆迁、安置房过程中,帮助开发商宣传,配合拆迁,调解群众矛盾,使开发商能够顺利进行拆迁和建设。为此,开发商很感激孙礼春的“无私”帮助,以感谢费为名义向孙礼春送钱共计31万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中包括,某开发商租赁孙礼春位于望江西路的一处门面房,送其10万元“门面费”。事后查明,该开发商并未租赁此门面房,孙礼春也从未出示房屋租赁合同和交接手续。检察机关认定此举属于行贿行为。 tujian.org
辩护律师认为,孙礼春有悔罪表现,在调查中如实供述出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收受的贿赂中有13万元需要重新核实,其中的10万元“门面费”到底是变相贿赂还是合法收入存在争议。此外,辩护律师称在孙礼春退休后,开发商送的3万元感谢费不应该划到受贿金额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机关认为,行贿过程有“先办事后收钱”或是“先收钱后办事”,孙礼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开发商宣传、动员征地和安置房建设,在退休后得到开发商的感谢费也应属于受贿行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庭中,退休没多久的孙礼春已是满头白发,他对自己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案发后敦促家人退缴了所有贿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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