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4日电 金寨县政府原驻肥办主任项昌衡任职期间,私自挪用政府公款80万元放贷从中获利,并骗取公款43669元。昨日,项昌衡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两项罪名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受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项昌衡,男,1963年生,大专文化,金寨人,2002年至2009年3月先后任金寨县政府驻合肥联络处(简称驻肥办)副主任、主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诉机关指控,项昌衡任职期间,利用县政府公款在驻肥办暂存之机,挪用放贷,并私自收取利息。其中,2006年10月,安徽金宇建设有限公司经理王某因修建金寨东干渠桥资金短缺,找被告借款并约定利息,项昌衡私自将金寨县驻肥办20万公款借给该公司,2008年,金宇公司归还欠款时,先后给付项利息款共5.2万元;2007年,项昌衡又分两次将县政府办暂存于驻肥办的30万元借给金宇公司使用。 tujian.org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被告人项昌衡任职驻肥办期间,多次在票据上虚报支出、套现私分,从中获利共43669元。被告人项昌衡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其犯罪行为是受人指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80万,骗取公款43669元,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当庭未宣判。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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