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8日电 7月下旬,长丰县不少群众反映长丰一中违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与民办学校“励志补习学校”在校内联合办补习班,形成“校中校”。7月25日,记者深入采访后了解到,长丰一中确实存在“校中校”问题,当地教育部门表示,将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7月11日,我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的《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中,明确强调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此后,包括长丰一中在内的全省160所省级示范高中签订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承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校内不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不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不为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对外联合办学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然而,作为省级示范高中的长丰一中,却继续办“校中校”。该县励志高考补习学校2009年的高考补习招生广告上还依然打着与长丰一中牵手的名义,把长丰一中绿草如茵的校园,壮观的教学楼,智能教育设施,都冠以“励志”的名字。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采访中,长丰一中的部分老师告诉记者,去年励志高考补习学校就在招生广告上打出“立足一中,以一中的优质师资为基础,择优选用”。一年来,补习学生住着高中生寝室,共用学校的操场、食堂、厕所,使学校管理一度混乱。此外,补习学校还用了学校60多名教师,使教师不堪重负,削弱了长丰一中的教学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就此,记者采访了长丰县教育局局长阮同华,当记者提到,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省级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毕业年级教师不得担任复读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时,阮局长说:“关于长丰一中办校中校的事确实属实,目前教育局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处理方案,并且已经在处理中。”他介绍,现在县教育局已经要求立即终止一中与励志补习学校的租赁协议;要求励志补习学校尽快寻找办学场地然后搬离一中,也要求一中要配合励志学校向学生做好解释,稳妥地做好搬迁工作。当记者问到今年9月份开学时励志能否搬出一中时,阮局长说:“要寻找到一个合适的办学场地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协商,还有安全、后勤等许多方面的工作都需要时间,而且,省里面有规定三年内解决此类的不规范办学,励志补习学校会尽量在下学期内搬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