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报纸上,常有这样的报道:某企业、某商场,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很快就派人对所投诉商品进行了维修或换新。初听时为之高兴,细一想则不尽然。消费者遇到产品出现问题,哪个不希望经营者及时给予合理解决而愿意采取投诉手段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时下,确有一些企业目光短浅,看不到“售后服务”的特殊功能,只将它作为一种促销、营利手段。他们在产品销售前或在产品广告书上,说得天花乱坠,又是“终身保修”,又是“免费维修”,又是“上门服务”等。可是当产品真正出了问题,且不说上门服务,就是消费者找上门来,也是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百般推卸责任,迟迟不予解决。直到消费者迫不得已诉诸媒体,投诉到消协,甚至告到法院后,他们才匆忙出来进行“服务”,以致把“售后服务”变成了“诉后服务”。如此“诉后服务”,虽然问题最后得到了解决,但已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和苦恼,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使厂家和商家自身丧失了信誉,从而失掉了更多的购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良好的质量,合理的价格,是产品占领市场、竞争取胜的保证,而良好的“售后服务”则是提高企业信誉,取得“第二次竞争”胜利的法宝。精明的有远见的经营者应该像抓推销产品那样切实抓好“售后服务”,不但要做好找上门来的“售后服务”,更要主动出击,做好跟踪服务,从而让顾客满意,自己受益,达到双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许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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