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
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至2011年,执行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比例。在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及残疾人专干、专职委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招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tujian.org
通知还要求,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盲人、聋人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提高扶持标准,另外,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重点就业援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杜新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