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此前联合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确定北京、山东、天津、上海等9省市为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省市。凡是具有九个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入选的5个品类的家电产品补贴上限分别为:
电视机4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