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相关文件已经开始走最后的程序,预计很快就会出台。
跨昼夜停车不得拆开收费
管理办法特别对一些现行政策上的模糊点给予了详细界定。比如,停车场以21时为昼夜分界点,21时前每小时收费2元,21时后每两小时收费1元。若消费者20时50分停车,21时10分离开,有些收费管理员按21时前收1元21时后收1元共收2元。
而规范办法则规定,停车时间不足昼夜分界点前一个计时单位的,只能按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收费,不得拆分为两个时段收费。这样算,消费者如在21时前停车,那么只需要支付1元的停车费即可。
居住区周边道路
试行夜间免费停车
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要实行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的政策。进入小区的车辆第一个小时内免费停车,第二小时起计时收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部分居住区周边道路划定夜间限时停车位,试行夜间免费停车。
每个停车场都有固定编号
北京现有的正规机动车停车场内,均设立有一块统一制作、统一规格的价格标志牌,上面标有停车收费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所有的正规停车场的价格标志牌上,都要明示停车场经营单位、范围、车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等内容。此外,每个停车场还将被分配一个固定的编号,编号方式可能按照区县名称第一个汉字加四位数字顺序编排,一个编号对应一个停车场。消费者通过停车场内价格标志牌上的编号,就能够清楚地分辨出不同停车场的区别,更加便于投诉。
停车场违规取消资格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相关规范,目前正在走最后的程序。今后,按照规范的管理办法,违规停车场经营者还将被取消经营资格。目前,北京的停车管理按职能各管一段。而今后,交通(市政)、公安交管、城管、工商、地税以及价格等部门将形成合力,对经营企业实行全程监管。今后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经营协议中,将增加价格执行和占道费缴纳内容,对多次发生价格违法行为或未按时缴纳占道费的企业依协议取消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