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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两代法官传递法治精神(图)
2009-08-24


吴志国和女儿吴红梅在法庭上。吴红梅供图 tujian.org

  吴志国:67岁,曾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工作39年。退休后接受返聘,现任丰台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

  吴红梅:42岁,吴志国的女儿,现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法庭民庭法官。

  1963年9月,21岁的吴志国迈进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大门。他的人生从此和法治结缘。

  受他的影响,他的大女儿吴红梅也选择了法官作为自己的职业。

  近半个世纪以来,父女两代法官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完善与进步,审判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重实体轻程序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初入法院工作

  1963年9月,吴志国高中毕业,被学校保送到丰台区人民法院工作。

  吴志国记得,当时的丰台法院成立仅11年,位于丰台区正阳街一个平房院落,整个法院包括院长、副院长、庭长、法官、书记员、法警和厨师,一共30多人。整个法院只有法警有统一服装,和公安的一样。

  吴志国最初的岗位是书记员。第一次出庭记录的案件让吴志国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起涉及“妨害家庭罪”的刑事自诉案件:一个丈夫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后,将“第三者”告上法院。

  庭审在一个约五六平方米的平房内进行,简陋的桌椅,没有打字机和录音设备,也没有公民旁听。

  审判员了解案情时,问到了男女间的性关系问题,未婚的吴志国不好意思记,停下了笔。审判员发现后小声问他:“小吴,你怎么不记啊?”吴志国的脸刷地一下红了,硬着头皮,勉为其难地记了。后来,那个“第三者”被判拘役6个月。现在,“妨害家庭罪”这个罪名已经没有了。

  那个年代法院的案子不多。吴志国印象中,他每个月参与开庭不足10次,审判时可依据的法律更是寥寥无几。当时只有一部婚姻法和一部土地大纲,还有就是治安条例。法官断案,多是参考最高院、市高院的谈话记录和有指导性的政策材料。在写判决书时,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法官在“本院认为”那一段只好不提法律,模糊不清地直接写判决结果。

  感受法治进步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丰台法院仅留下5人归入军管会,其余人都被下放。吴志国被下放到了卢沟桥干校种地。虽未亲历军管会,但他听同事说,那时的公检法混乱不堪,司法形同虚设。

  军管会审判的指导思想是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有些刑事案件,庭都没开就潦草判决了,根本没有程序可言。此外,民事审判工作则几乎陷于停顿状态,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甚至干脆被撤消,公安直接就可以把被告人押进法庭。

  1978年,36岁的吴志国重回法院。两年后,他成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在刑庭独立办案。此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已经相继出台。他当时的主要工作是复查“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他记得,一个工人因为发了几句牢骚,就被定了“反革命罪”,原因竟然是他“阶级成份不好”。吴志国依法审查后,宣判这个工人无罪。

  阅卷时,吴志国经常感慨,一旁的吴红梅好奇地听着。年幼的她对“公平”的含义似懂非懂,但她总听父亲把这两个字挂在嘴边,“他说自己的工作就是将公平带给别人”。

  几年后,吴志国被调到经济庭当法官。吴红梅发现开始有人给父亲送礼,但父亲总是拒绝。有一次,一名当事人把一辆货车开到了吴志国家门口。“半车厢水果,半车厢挂历,那时候时兴送挂历。”吴红梅说,她喜欢吃橘子,所以希望能留下两箱橘子。但她父亲板着脸对送礼的人说:“你要是这么送,这案子就没法判了,你有证据我会支持你,别的都没用,赶紧回去吧。”

  高考落榜后,吴红梅自费攻读了刚开办的中国律师函授中心。1985年毕业后,她来到丰台法院,和父亲成了同事。这时候,法院刚发统一制服,每天下班,父女俩一起骑自行车回家,吴志国坚持让女儿穿制服,不能换便装。

  吴红梅最初在执行庭工作,11年里,她做过书记员、内勤、执行员,有时也会临时顶上去做女法警。

  1996年,吴红梅正式到丰台法院花乡法庭做民庭法官。此时的国家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民事案件增多,吴红梅每年审理的案件已达百余件。

  吴红梅审案时,已有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可以参阅,写判决时,她基本不用担心没有法律依据了。

  在此期间,吴志国又回到了刑庭。

  1997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诉讼开始走向文明、公正的征程,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已然退出舞台,程序公正日益深入人心。新刑诉法引进了控辩式庭审方式,强化了对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法律监督,适当提高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使刑事辩护的作用大大加强。

  所有这些改变,让吴志国感觉较之以往,审判程序明显规范了许多。

  传承法治精神

  2002年,60岁的吴志国退休了。此时,他已满身荣誉:他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立过个人三等功,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他的办公室墙上,有25面锦旗上面都写着“感谢吴志国法官”。

  正式办退休手续那天,吴志国在法院办公室的椅子上坐了许久,他舍不得。这一年,法院刚刚实行穿法袍、敲法槌,而吴志国刚好没有赶上。吴红梅拿着自己的法袍对他说:“爸,您穿我的去照张相吧。”

  退休后,吴志国接受丰台区工商联邀请做过法律顾问。去年4月,他又被北京市司法局返聘到丰台法院任人民调解员。

  如今,42岁的吴红梅也已是有着16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她可以在气势恢弘的审判大楼里,穿着法袍审案。在她前面,书记员飞速敲击键盘记录着。写判决时,吴红梅不用像父亲当年那样趴在桌子上手写,她有电脑和打印机。此外,她还有3000多部法律可以参考、依据。

  而吴志国曾经工作过的刑庭,司法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也开始彰显着人文关怀。比如,检察院在对一些失足青年公诉的同时,还会附上一段寄语,以促使他们认罪悔罪;法庭上,控辩双方除了可以就被告人的罪名进行辩论外,还可以对被告人的刑期进行“讨价还价”,控辩双方的力量逐渐在趋于平衡。

  吴志国和女儿吴红梅一起感受着司法的文明和进步。吴红梅说,父亲对法治和公平的追求影响了她,现在又经她传递,影响着她的孩子。

  吴红梅的儿子14岁,正在上初一,他最喜欢看的电视剧是《重案六组》。有一次,民警到他们学校调查一起刑事案件,他对写笔录的警察说:“叔叔,您可不能写罪犯啊,现在只能写犯罪嫌疑人。还有,我们都是未成年人,您应该先找家长。”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题: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新北京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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