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直接进超市、拿贷款可走绿色通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有保费补贴…2月3日,北京市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12项扶持措施正式出台。
2010年到2012年,本市将开展“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拟在全市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社的建设目标包括: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100%,生产生鲜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超对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的同类农产品农户高出20%以上。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市农委、市发改委等7个部门共同出台了12项扶持措施。其中包括鼓励示范社组织成员依法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服务,解决本社成员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困难;对示范社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单位的,给予参保农民成员相应的保费补贴;支持开展示范社农产品直接进入城市大型超市及高校食堂、社区,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等试点工作等。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由农民自主申报,经区县审核、专家评审、主管部门联合审定等环节后确定。市有关部门将对市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监测一次,监测评定合格的,继续作为示范社;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示范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