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薛德胜) 八旬老人再婚前,立字据将名下的8间房产赠与六旬的新娘,可仅仅共同生活了3年,两人就打起了离婚官司,为了分割房产发生了争议。通州法院近日受理此案。 原告石老太[LaoTai]称,她与刘老汉经人介绍于2008年5月举行了婚礼,刘老汉曾承诺若石老太[LaoTai]与他结婚,就将他所有的8间房屋[FangWu]转让给石老太[LaoTai],并出具了承诺书。 2009年10月,两人登记结婚。可在婚后,刘老汉对她随意张口辱骂,不管她的饮食、医药费,还要求她支付共同生活费用。石老太[LaoTai]称,她一忍再忍,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现要求离婚,并分割8间房屋[FangWu]。 被告刘老汉则辩称,他承诺给石老太[LaoTai]的8间房屋[FangWu]不是自己的财产,而是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出资所建,所以应该是共同财产,而且该房屋[FangWu]是他与前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建,前妻已经去世,应当依法由子女和自己继承各自份额。当时他承诺将房屋[FangWu]赠与石老太[LaoTai]是希望相互扶持到老,考虑到百年后石老太[LaoTai]居无定所,所以石老太[LaoTai]取得房屋[FangWu]的条件是在刘老汉百年之后,而现在仅结婚3年,所以承诺未生效。 目前,通州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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