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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海波造假的动因可能是想留在浙大。因为发表这些论文时,贺海波还在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能否继续留在浙大,要看他在流动站期间的表现。 最近一段时间,浙江大学原副教授贺海波成为“学术造假”最新的落马者。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造假事件中,由于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以及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等人被卷入,使这一“丑闻”变得更加严重和尴尬。 一篇论文揭出“丑闻” 造假事件的始作俑者贺海波有一份不错的履历:2006年6月,已是博士的贺海波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并成为浙大中医药理研究室研究员。这期间,他的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 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按说,美好远大的前程正在向这位年轻的学者招手,可是谁能料到,就在短短3个月后,他的学术造假丑闻被曝光。 2008年10月11日,《国际心脏病学杂志》副主编致函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戴德哉,指其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似,要求解释。戴德哉仔细查阅后,发现论文被自己两年前的博士生贺海波剽窃。 这一结果让戴教授颇为震惊。数日后,他将《国际心脏病学杂志》的来信和两篇论文的全文,转发给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浙大院、校相继组成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 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贺海波剽窃和一稿多投等行为。该网站还曝出“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立刻引发高度关注。原来,贺海波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自己在浙大药学院的联合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的名字。 据浙大某教授分析,贺海波造假的动因可能是想留在浙大。因为发表这些论文时,贺海波还在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能否继续留在浙大,要看他在流动站期间的表现。可能就是在压力之下,他铤而走险,而且为了利于论文发表,还在署名中加上了李连达院士。 2008年10月26日,贺海波向学校上交了长达10余页的“检讨书”,承认了在浙大做博士后期间的论文造假行为,同时给各期刊编辑部写了要求撤稿的信,并向导师认错。他在“检讨书”中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论文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等均为个人所为。 著名院士卷入风波 但事情并未就此平息。2008年11月18日,63岁的浙大校友、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成员的名义,在芬兰给浙大校长杨卫发去第一封举报信,除了揭发贺海波,还将目标对准李连达院士,指出其具名的论文造假。 与此同时,他还向国家多个机构发出具名举报信,举报李院士实验室存在重大学术不端行为。 其实,祝国光发现贺海波等人的造假源于偶然。一次,在浏览一本海外顶级医学期刊时,他无意中看到有关中药和西药对治疗心肌梗塞疾病具有同等疗效的学术论文,感到欣喜。这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就是贺海波。 然而没过多久,祝国光就在网上看到有关贺海波被举报抄袭论文的新闻。这让他对贺海波的学术品质产生了怀疑。此后,他开始上网搜集与贺海波相关的一系列学术论文,结果发现,这些发表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有明显的造假痕迹。 例如,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两篇论文,尽管来自完全不同的实验,数据竟然高度一致,而且两篇论文的前三个作者居然也完全相同,都是贺海波、吴理茂和李连达。这些期刊后来在查证事实后均表示,撤销贺海波等人的造假论文,并向读者道歉。 随着揭发行动的不断深入,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在网上引发了热议,而身为院士的李连达自然成为焦点。 75岁高龄的李连达是著名的中药药理学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56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医疗系的他,于2003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尽管李本人多次表示,自己与贺海波学术造假事件无关,但公众的质疑和猜测并未消除。 猛招打击学术造假 浙大的声誉也因造假事件受到负面影响,学校随即展开长达数月的全面调查和核实,决定严肃处理。 2009年3月15日,浙大校长杨卫对外通报说,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 调查结果发现,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生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自署上他人名字、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由于贺海波的行为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浙大决定追加处分,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对于李连达,浙大认为,其署名是在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表明他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但李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因此,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 “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中的第三人——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也同样受到了处分。在贺海波8篇有造假内容的论文中,通讯作者均署名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吴直接参与了这些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吴理茂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 作为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还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因此,浙大决定撤销吴理茂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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