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兴化市政府网市民论坛,近日出现一则“兴化国土局[GuoTuJu]最滑稽的回复[HuiFu]”的帖子,帖子复制了该市国土局[GuoTuJu]发言人回答网民的一段话:“我局已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2月份有了31日?雷人回帖引起网友[WangYou]热议。昨天下午,发言人已更改了失误回复[HuiFu]。 记者看到,这则“兴化国土局[GuoTuJu]最滑稽的回复[HuiFu]”的帖子,由网友[WangYou]“芙蓉王”所发,帖子复制了“市国土局[GuoTuJu]”回复[HuiFu]市民问题的一段话,回复[HuiFu]全文是:“网友[WangYou]:你好!我局及戴南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下发了限期开工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否则,将收回其未能充分利用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落款是“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芙蓉王”称,“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企业不动工建设,也没有违法呀,因为根本没有2月31日。 该帖被很多网友[WangYou]热议,称国土部门发言人太“可笑”。有人还调侃说:“我老婆所在的工厂2月29日、2月30日、2月31日未发工资!该找谁去主张权利?”记者注意到,昨天下午,该市国土局[GuoTuJu]回帖称,之前回复[HuiFu]中的文字错误已改正,在此向各位网友[WangYou]致歉,谢谢提醒!有网友[WangYou]对国土局[GuoTuJu]的失误也表示了宽容。 昨天下午,兴化市国土局[GuoTuJu]计算机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失误是其一名同事,目前错误信息已经更正。 (何小全 王国柱)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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