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法制办获悉,该市正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梳理,从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共发布南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472件。这些红头文件哪些需要保留、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南昌决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从现在起至9月15日,如果你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传真:0791—3884346,电子邮箱:ncfzjd@163.com。 tujian.org
本次红头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在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和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时间跨度长达11年。而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废止,确需执行的,纳入清理范围。清理结束后,将对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建立目录。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1998年至2008年,这11年中,南昌共发布规范性文件472件,发布数量最少的一年出现在2001年,仅30件。发布数量最多的一年出现在2003年,多达62件。完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和文件,已发至南昌市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fzb.n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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