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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售夫妻共有房产 合同被判无效
2009-08-24

  王晓娟和丈夫周军曾在南京西路黄金地段购置了一套房屋,没想到丈夫背着她把房子卖给了好友林某,王晓娟认为他们恶意串通,要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日前,静安区法院支持了王晓娟的诉请。

  王晓娟称,房屋是她的个人财产,登记在周军名下。由于夫妻关系不睦,周军于今年2月5日背着她与老乡林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以95万价格转让给林。远在黑龙江的王晓娟获悉此事后,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裁定查封涉诉房屋。

  同时,王晓娟又向静安区法院起诉称,周军将房屋低价卖给林某,林某明知他俩夫妻婚姻有矛盾仍与周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两人属恶意串通,要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

  周军没有出庭应诉。而林某辩称房屋产权证上没有王晓娟的名字,周军有权单独处分房屋,而且他已全额支付了购房款,自己善意取得并无过失。

  法院认为,周军擅自处分家庭财产,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而根据王晓娟提供的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林某知道王晓娟夫妻不和的情况。因此法院认定林某与周军的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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