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对2009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其中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小学外省市借读费、初中外省市借读费、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取消课间点心、学生奶和初三毕业生体检等3项收费项目。
列入公示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中小学、民办高校等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全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补助。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小学外省市借读费、初中外省市借读费、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沪教委财[2009]50号(另行公示),本市在强调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等8项费用,并控制收费标准,同时取消课间点心、学生奶和初三毕业生体检等3项收费项目。
今年,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高中学费按照一般高中、区重点、市重点和高级寄宿制高中四等,分别收取900元到2000元不等。同样按这四种标准分类,公办高中择校费从4600元至..8万元。民办中小学的学费按成本核定,公立转制中小学学费每学期最高为5000元。
对于此次公布教育收费情况,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网址www.shdrc.gov.cn)和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进行查询。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62555906进行咨询、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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