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悬赏寻找目击证人,对于提供线索并协助破案的公民,我们将给予5000元的奖金。”上周五,闵行区爱庐世纪新苑小区大门口和楼道内出现了一纸“悬赏令”,发布方是小区内的业主,此事立即引起了热议。当日清晨,一位业主停在小区路面的车辆被砸,肇事者不见踪影,直接造成6000多元损失。气愤的车主立即贴出了这张告示,希望得到广大邻居的协助,第一时间找出元凶,为小区安宁出一份力。然而,连日来虽然有不少邻居打来电话,但多是提供时间线索,或询问奖励是否真的会兑现,真正的目击者仍未出现。
一个月前也有业主被砸车
业主史先生当天早上接到物业通知,他停放在楼下的商务车挡风玻璃上被人砸出6个窟窿,两侧和后方也有车窗被砸碎,车内还留有碎玻璃和石块,但却没有抓到砸车者。“事情发生在早晨五点左右,照理小区内应该已经有人活动了,怎么就没人看见呢?”
“看样子砸车的应该不止一个人,声音应该也不轻。”看到自己的爱车被砸得面目全非,史先生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抓到那个砸车的人。
史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厂家的检修,对挡风玻璃和车窗进行修复的总价不低于6000元,损失数额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这也坚定了他抓住嫌疑人的决心。“上个月也有一位业主被砸车,一直没抓到人,这样下去人心惶惶,业主把车停在自己的小区里都无法安心。”
事后不少邻居询问他是否与人结怨,也有其他业主表示担忧。为了尽快找出肇事者,他想到了贴告示寻找目击者的方法。“为了能安心地生活在小区里,我想发动全体业主的力量,出点钱我不在乎,关键是大家一起来监督,不要让某些人为所欲为。”
邻居共同推测“案发时间”
要寻找目击证人,就需要确定事情发生的时间。虽然物业发现业主车辆被砸是早上6时不到,但具体时间却无从得知。“有一位老太太表示听到过响声,但当时没注意时间,大约是在五点左右。”于是,史先生在告示上写下了大致时间和停车地点,并张贴在小区门口和楼道内。
虽然当天并没有目击者打来电话,但不少邻居陆续提供了时间方面的线索,形容自己出门时小区内的情况。“有一个做出租车生意的邻居打来电话,声称自己当日早晨5时12分路过我家楼下,并未发现车辆有异常。”这样一来,“案发时间”就被确定在5时12分到6时的四十多分钟内,史先生立即把这一线索提供给了派出所。“感谢热心的邻居,我也很高兴看到这张告示引起了更多小区业主对治安情况的重视。”
来电者对奖金更为关心
据史先生介绍,目前距离事发当日已经过去了好多天,自己的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但仍没有找到证据充分的目击者。
“一共有八个人打过电话,却都没有看见砸车的人,除了提供时间上的线索,不少都是问我如果帮助破案,是否真的会拿到5000元的奖金。”史先生一再重申,请知情人不要担心钱的问题,如果真的提供了证据并协助确定砸车者的身份,自己一定按照约定支付这笔奖金。“对于提供线索的目击证人,我们也可以不透露他的身份,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业主呼吁车位上装摄像头
记者了解到,多次发生车辆被砸事件令小区内开车的业主感到不安。有业主提出,“如果小区对停放车辆有录像监控,那也不需要大费周折寻找目击者了,甚至很可能起到威慑作用,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有这样的需求,只能尽量与开发商协商由其进行安装。“在车位上安装摄像头从技术上来讲不太现实,即使加装也更可能装在主干道上。”而另一种方法就是成立业委会后,由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建议那些能从自家窗口看到车位的业主在自己家里安装高倍摄像头,比较方便也不容易损坏。”
[律师说法]
“悬赏令”如合同 具有法律约束力
针对业主在小区内贴“悬赏令”寻找目击者的做法,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卫新表示,这种民间“悬赏令”也有过先例,比如悬赏寻找走失宠物等,这属于“悬赏合同”,一旦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发布,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做到告示上提出的要求,就可以领取这笔奖金,贴告示的一方不得反悔。
由于业主在小区内享有平等的权利,发布“悬赏令”本身并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公布者必须在合适的地点张贴,不可以破坏小区内的环境,不可以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
此外,卫新律师提出,这种“悬赏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其内容也必须属实,不可以用一些恶意猜测的语言进行告示。另一方面,如果有人提供虚假信息甚至诬陷他人,造成他人名誉等权利受到损害的,也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还涉及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无论贴出“悬赏令”的一方还是提供线索的一方,都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一旦双方确实做到该“悬赏合同”上的要求,就必须进行兑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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