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一百三十个村试点推行议事规则 今年力争全覆盖
近日,一家企业找到奉贤拾村村党支部书记宋军,提出愿出价百万一次性买下原村委会资产用作企业经营用房。对于年可支配收入不足50万元的拾村村来说,百万进账并非小数目,可宋军一口回绝:“村民否决的事,村里就不能做。”在奉贤区,130个村目前正在推行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拾村村婉拒“百万买卖”,正是议事规则发挥了作用。
“村里的事,村民‘OK’了才算数。”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说了算”。但奉贤区委组织部调研显示,村级事务决策不民主、不规范、不透明等现象,在农村不同程度存在。经试点,奉贤区从去年开始推行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和监督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决策,健全村民自治。
记者手中的一份村级重大事项议事流程图显示,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四大环节,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实施前后,决议结果、执行结果必须“两公开”,接受村民监督。议事规则还明确:村务管理、村经济社会发展、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和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有群体性倾向的事件,都要“四议两公开”。
拾村村地处四团镇东端,两村合并后,2000多平方米的老村委会办公场所一度闲置。当时房屋市价约七八十万元,一些党员干部提议拍卖这部分资产,为农民修路办实事。村党支部启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基本同意该方案;党员代表会议审议,大部分也认可;但开村民代表大会时,大部分村民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虽然集体经济困难,但也不能变卖房屋,而应想方设法使集体资产保全增值。村党支部走访老干部老党员、再次听取群众意见、再次讨论,最终采纳了村民代表建议,将房屋出租“借鸡生蛋”。“村民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避免书记、主任拍脑袋说了算,看似权力受到了束缚,实则规范了决策、保护了村干部。”宋军坦言。
重大事项让村民议一议、审一审,不仅从源头上防止村级权力滥用,也让村民关心的急事、难事得以顺利解决。多年前,光明村发展工业占用了桃农土地,由于当时村经济困难,每棵桃树只补偿50元,但村委会承诺村级经济发展后将追加补偿。去年,光明村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万元,部分村民因此提出了兑现承诺的问题。“补偿应该追加,但加多少、怎么补,得听村民的。”村“两委”商议后,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层层讨论,村民们决定:每棵桃树再补偿50元,总共涉及资金近200万元。日前,追加补偿款顺利分发,没有一户桃农“嫌多嫌少”。村党总支书记万志孝表示,“今年以来,已对5件村级重大事项启动议事规则。村里的事,没有书记、主任定了就做的。”
区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议事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责’主要责任人。”据透露,今年,奉贤区将进一步完善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并在全区178个村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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