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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陕西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启动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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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
于4月30日正式启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省
委、省妇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通知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
施纲要》颁发实施8周年,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
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系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中
央文明委的决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
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
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
同时,设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
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
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
众公认。
通知要求各市、各单位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
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
确保评选推荐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广大群众可以直
接通过网络和书信向全国组委会和省组委会推荐人选。
全国组委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中央文明办协调组行
业创建处
邮 编:100806
邮 箱:ddmf2009@163.com
省组委会地址 : 西安市雁塔路10号(省委大院)省文明办
邮 编:710054
邮 箱:wmb2606@163.com
推荐时间截至5月15日。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经
中央媒体公示后,广大群众可通过网络、手机、信函等多种投票形式参
与全国投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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