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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陕西政策性农业保险“三不变”保农增收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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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记者在全
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将坚
持“三不变”,以增强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促进农民增
加收入,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据省金融办领导介绍,今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一是基本原则不
变。继续坚持以“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农民自愿、市场运作”的原
则来开展业务,试点市县将农业保险纳入政府工作内容,财政给予投
保农民一定补贴支持,农户自愿进行投保,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原则,单
独进行核算。二是财政补贴比例不变。苹果保险保费由种植户承担50
%,财政补贴50%(其中省级财政承担90.9%,市县财政承担9.1%)。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由养殖户负担20%,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
补贴30%。奶牛保险保费由养殖户负担40%,中央财政补贴30%、省
级财政补贴30%。今年新增的大枣保险保费由省财政、市财政、种植
户按照35%、35%、30%的比例分担,设施蔬菜“银保富”财政补贴
比例为70%,农民负担30%。三是保险金额和费率不变。苹果保险保
障标准继续按照每亩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选择投保,保
险费率4%维持不变。能繁母猪保险继续按照每头1000元标准承保,保
费费率6%。奶牛保险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当地市场奶牛价格的七成
以内确定,保费费率6%。新增的大枣保险承保标准根据枣树树龄和以
往的产量确定,按照每亩人民币1000元、700元、400元三个档次投保,
保费费率为6%。设施蔬菜“银保富”保险承保大棚棚体损失和大棚
经营者借款人意外伤害风险,一栋标准日光温室大棚棚体损失的保险
金额为1万元,费率为3%,大棚经营者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万
元,费率为5‰。同时,随着试点面积的不断扩大,财政支出也在不断
增加,为了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要结合农业保险保费收
支的实际,适时对费率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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