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民杰被带上法庭受审。本报通讯员 李佳 摄 北京[BeiJing]斯博房地产公司[GongSi](下称斯博公司[GongSi])原总经理王民杰,被控将公司[GongSi]收取的1000万元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以及640余万元公款转入其私人公司[GongSi]。昨天上午,王民杰因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市一中院受审,他坚决不肯认罪。 现年55岁的王民杰原是斯博公司[GongSi]总经理。据了解,这家公司[GongSi]成立于2003年3月,是北京[BeiJing]郊区电信实业有限公司[GongSi]直属的一家股份制企业。王民杰于2003年开始担任该公司[GongSi]的副总经理,后升任为总经理,主要负责分管项目和主管经营。2005年,斯博公司[GongSi]有收取牛街18号房地产项目契税和维修基金的职责和权力,该笔基金是代替房地产开发商所收取的,总金额有1000万元。 检方指控称,2005年5月,王民杰利用担任公司[GongSi]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将该公司[GongSi]收取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资金1000万元,用于注册其个人控制的北京[BeiJing]润泽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ongSi](下称润投公司[GongSi]);2006年7月,他又将斯博公司[GongSi]资金64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BeiJing]润泽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GongSi]。 据了解,润投公司[GongSi]成立后运作了亦庄19号地的开发项目,2006年5月从中赢利1000多万。王民杰将其中的1000万归还斯博公司[GongSi]。 法庭上,王民杰否认了检方的指控:“完全不认可,子虚乌有。”他表示,自己不可能挪用1000万元注册润投公司[GongSi],因为润投公司[GongSi]是2004年5月成立的,而这笔钱是2005年才收齐的。 此时,检方出示了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中明确显示润投公司[GongSi]注册时间为2005年5月。但王民杰予以否认说:“这是被人恶意涂改过的。” 对于检方所控王民杰将润投公司[GongSi]的股东最终变更为其妻子和弟弟,王民杰说,当时有股东要撤资,他“出于安全”才将股东的名字换成了自己的妻子,实际上公司[GongSi]始终都是斯博公司[GongSi]下属的企业,公司[GongSi]的员工和斯博公司[GongSi]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他的妻子根本没有参与经营,甚至对成为股东一事都不知情。 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与他所说的相反。北京[BeiJing]郊区电信实业有限公司[GongSi]的负责人白某证实,公司[GongSi]根本不知道有润投公司[GongSi],他是在2006年对斯博公司[GongSi]进行审计时,才发现存在润投公司[GongSi],且这个公司[GongSi]还与斯博房地产有大量的资金往来。白某称,审计时发现斯博公司[GongSi]管理混乱,且王民杰不配合审计。 斯博公司[GongSi]出纳魏某则表示,2005年5月,为了以个人名义开公司[GongSi],王民杰曾要她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存放收取的业主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对于这些钱,他们只给业主开收据,不开发票,也不入账。 听完证言,王民杰表示,“白某不可能不知道北京[BeiJing]润泽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ongSi],因为当初是白某派他管理这个公司[GongSi]的”,“魏某则是受人指使,她空口无凭,没有任何证据,我要求与她当庭对质”。 对于检方指控其贪污资金640万元的事实,王民杰称完全不知情,“由于当时我们公司[GongSi]的账目有些混乱,没有及时弄清楚”。 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直击 公司[GongSi]老总受审不遵法庭纪律 记者注意到,王民杰刚被带上法庭,看到熟人后,还微笑着和他们招手打招呼,“嗨”,“好,好”,“来啦”,在法官的严厉批评下才停止。 被带至法庭中央时,王民杰张口便问:“我能坐下么?” “不能。”法官宣布法庭纪律说,被告人应站立听取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允许坐下受审后,王民杰对检察官说:“我能先问你个问题吗?”法官要求他按照庭审程序进行陈述和回答问题。 两次被法官批评的王民杰,仍然不停地乱动。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停下来纠正他的坐姿就有四五次。(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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