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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启动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
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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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辽宁省林业厅获悉,辽宁已经全面启动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全省18个县(市)开始组织林农成立专业协会、引导新型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建设、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工作。
据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王海涛介绍,面对林改后林农分散经营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实际情况,辽宁各地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家庭合作林场,组建新型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初步解决了采伐限额审批、森林经营作业、林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组建了190个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和140多个林农协会。
王海涛说,目前辽宁已组建并投入使用了8个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还有一批正在筹建。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开设了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评估、林木交易、林业法律咨询与科技服务。与此同时,全省11个市的农村信用社与林业部门合作,为获得林权证的农民进行小额抵押贷款达1.5亿多元。
截至7月31日,辽宁省林改确权到户面积达7500余万亩,超过应改面积总数的93%。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曹元表示,林改过后要慎重对待林地流转,不能让林农在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过早失去林地。今后辽宁林业的经营活动要从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优化森林资源的有效配置,继续让生态得到保护,让农民得到实惠。(记者任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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