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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累计完成林改面积5400多万亩 |
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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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辽宁省现已完成林改面积5400多万亩,占应改面积的70%。600多万农民从林改中分到了林地或得到了山林转让的收益。
据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王海涛介绍,辽宁是我国北方地区率先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省份,2005年3月在本溪市启动试点,2006年在全省全面展开。两年多来,林改地区普遍实现了“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主动性。
辽宁林改十分彻底,除特殊地区的公益林外,全省集体所有制的林地、林木均列入林改。林改主要是两种形式,一是“均山”,就是直接分林到户;二是“均利”,就是把山林转让的收益分给农民。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辽宁将鼓励农民建立以区域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森林灾害联防专业协会和林业产业协会,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说,现在的林改是在市场约束机制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对林地流转问题一定要慎重,不能让林农在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过早地失去林地。今后辽宁林业的经营活动要从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优化森林资源的有效配置,让生态受保护,让农民得实惠。(记者任鹏飞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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