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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我国退耕还林八年已造林3.64亿亩 |
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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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10日在退耕还林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从1999年试点开始到2006年,八年内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已完成造林3.64亿亩,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亿元,退耕农民平均每户获得补助3500元。
李育材说,退耕还林实行钱粮直补到户、检查验收到户、林权落实到户等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保证了造林任务完成、造林质量合格。到2006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3.64亿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05亿亩,封山育林2000万亩。据国家有关部门核查,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都在90%以上。
到2006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亿元,退耕还林钱粮补助发到千家万户,直接实现了农民增收,退耕农民平均每户获得补助3500元。据统计,这些补助总体上约占退耕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西部地区高于20%,宁夏、云南一些县在45%以上。
李育材说,目前,退耕还林工程营造的林木大多还处在未成林或幼林阶段,短期内难有经济效益。退耕农户大多缺乏增收的门路,一旦停止钱粮补助,一些农户就有可能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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