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对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浮出的问题,比如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未报即用以及农村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要加强研究并进行相应改进和改革。违法问责要合情合理,让被问责者心服口服,需要问责的一定要问责。
徐绍史指出,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执法检查力度空前,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但仍未从根本上扭转土地违法的严峻形势。突出表现在:违法用地比例仍然较高;未报即用、边报边用问题较突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农村宅基地等民生用地违法比例高。31个省区市均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单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就占四成左右。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介绍,8月份国土资源部将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例,约谈范围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9月启动问责工作。问责地方政府一把手,既显示了中央高层的决心,也凸显出土地调控的紧迫性。此前,国土部、监察部联合清查整改4万亿投资违规用地的项目,查出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共有807宗,涉及土地面积21.96万亩,占比35.86%。2009年被约谈的城市,每个城市已扣掉了1000亩用地指标。而今年,对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的城市,不但要约谈主要领导,扣用地指标,还要问责。
据李建勤介绍,“不但问责事,更要问责人。问责方式是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对于如何界定地方政府官员保护耕地责任问题,李建勤给出的答案是:当地方政府管辖区域内,年度违法占用的耕地面积,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总面积中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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