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食堂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5项整治内容。
通知要求,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与此同时,围绕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进行严查。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自查、检查、抽查3个阶段。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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