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衣晓峰姚国峰记者吴天飞)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避免“开胸验肺”之类职业病诊断错误在黑龙江省发生,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黑龙江省将对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专项督查。 据悉,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组织辖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问题,并对照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由省卫生厅给予暂停其技术服务工作、撤销其资质等处理,并向全省通报。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加大设备和资金投入,强化服务理念,切实履行职责,在处理疑难病例和职业病诊断纠纷病例时,要做好逐级会诊,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保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同时,在2010年底前,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现有基础上,要覆盖到省内所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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