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结算”服务试运行7个月来,试点医院积极探索运行模式,通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资源,减少患者看病就医排队等候时间,患者反响良好,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
“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是卫生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所采取的一项便民新举措。为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是指在尊重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前提下,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目前,试点医院已完成制度建设、运行平台调试和相关医务人员培训等有关配套工作,并稳步开展试运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办理预付费卡近10000余张,门诊预付费结算1698人次。
“先诊疗,后结算”服务试点工作启动后,卫生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一是通过制定诊疗指南、技术规范、临床路径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通过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抗菌药物等常用药物的监管,推广单病种付费等方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三是要求医院要一如既往的对需要抢救的危急症患者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按照我部要求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加强医务与技术人员培训。
为保证“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试点医院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预交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与银行合作,建立健全预交金财务、挂失、事后监管和空白卡管理等4项制度,患者的预交金只有在相应的医疗服务完成后才进行抵扣,并采用实名就诊卡,保障患者资金安全。二是合理确定预交金额度。委托保险机构科学测算不同科室、病种和人群的门诊次均费用,合理确定预交金额度。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利用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对诊疗项目和药物使用的监管,防止过度医疗。四是充分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患者可根据就医付费习惯选择原有付费方式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群众的预交金只有在相应的医疗服务完成后才作相应的扣抵,预交金结余部分可以在就诊过程中随时提取,不收取手续费用。
“先诊疗,后结算”服务试运行7个月来,试点医院积极探索运行模式,通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资源,减少患者看病就医排队等候时间,患者反响良好,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群众普遍认为,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可以明显减少患者排队次数,节约就诊时间,同时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预交金安全能够保障,为患者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付费模式,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
在总结人民医院试点工作基础上,卫生部已于2010年1月下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在全国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河南省已在全省开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