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定期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组织进展情况,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项目业主的联系,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提前介入项目前期阶段有关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用地报批所需的有关前期审批手续。对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应加快做好征地调查等有关工作。涉及到规划局部调整或修改的,国土资源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做好调整方案,以免影响用地报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