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 韩洁)“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出台学生资助政策密度最大的时期,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截至“十一五”末,我国基本建立健全了从小学至大学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迈出了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步伐。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
从2006年开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7年,建立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接连出台的教育资助政策推动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目前,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已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以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减免学费、社会捐资助学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实行对全部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政策。
同时,“十一五”期间,我国针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大幅提高。以高校为例,国家奖学金由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增幅达100%;新设立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3000元,增幅达100%。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1000元增加到1500元,增幅达50%;中西部地区小学和初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由每生每年500元和750元,增加到750元和1000元,增幅分别为50%和33%。
此外,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大幅扩大。与“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新设立的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是原有国家奖学金的15倍,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的20%,年资助人数增加了7倍;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全日制在校生的90%,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面也达到2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在校生的20%;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人数不断增加。
财政部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也是我国学生资助财政投入力度最大的时期,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达2263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年均增幅达67.8%,是“十五”期间88.5亿元的25.6倍。其中,高校学生奖助资金564.7亿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742.8亿元,普通高中资助资金4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554亿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5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