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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庆祝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
200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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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月15日,北京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大会。北京市市长彭真在会上宣布:我们的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1月21日,上海和重庆同时举行了欢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会和游行。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到处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庆祝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历史的选择。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年的探索,到1953年,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总路线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农业一般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完成了由个体农业向集体农业的转变。手工业一般经历了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党和政府贯彻“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大体经过了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政府创造性地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及完成以后,国家先后以“四马分肥”和支付定息的方式,作为和平赎买的代价,付给私营工商业者30多亿元,超过了他们原有的资产总额。这种做法,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拥护。在中国8个主要城市里拥有24个纺织、印染、面粉和机械工厂的荣毅仁说:“对于我,失去的是我个人的一些剥削所得……得到的却是一个人人富裕、繁荣强盛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至此,中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伴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新的经济基础的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科学文化体制基本形成,经济建设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都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而得到发展和改善。
尽管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但总体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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