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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世友等“拖枪逃跑案”审判始末--中图网(3)
2011-03-18

  案件[AnJian]为何宽大处理

  6月6日上午,最高法院公审许世友等人拖枪逃跑[TaoPao]一案,各机关团体代表共约150人参加。据判决书显示,审判长是董必武,人民陪审员为倪志良、谢富治、刘长胜、高检成4人,书记员是周景宁。审判的具体情形如何,未见到相关记载,高等法院档案中未见到除判决外的其他案卷材料。判决结果是,6位被告“组织拖枪逃跑[TaoPao]”罪名成立(未遂),许世友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不过所见判决上未写明),刘世模被判有期徒刑1年,褫夺公权1年;洪学智、朱德崇、詹道奎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褫夺公权1年;王建安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这个处罚结果,对于“拖枪逃跑[TaoPao]”这种在革命时期极其严重的罪名而言,显然是极为宽大的。理由是,许世友等人曾有革命功绩。

  实际上,许案的处罚结果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与毛泽东的态度和意见有关。毛泽东的“惜才”心理,或许是原因之一,但宽大处理的最重要原因,恐怕还是出于维护党内团结大局的考虑。此案中被判刑的6个人,后来几乎都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立下战功,并在新中国成立后荣膺高级军衔。

  (庄亭摘自《博览群书》2010年第11期,胡永恒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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