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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庭上狂曝出轨隐私 丈夫不以为然坚决不离
2009-08-06

安徽新闻网7月17日电  要求与丈夫离婚遭到反对后,宿州一女子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为了达到离婚目的,该女子在法庭上语出惊人,竟然公开抖出自己与他人同居的隐私,其丈夫却不以为然,坚决不同意离婚。日前,宿州市埇桥区法院经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准许离婚,由原告支付给被告5000元损害赔偿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庭上,原告大胆陈述,她与被告结婚后外出打工,丈夫性格粗暴,经常恶语相向,动辄拳脚相加,不堪忍受,其遂与一起在外打工的青年农民张某相好并同居。自己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丈夫经常打骂她,现已无夫妻感情。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查明,原告王梅与被告胡磊双方均系埇桥区大营镇农民。原、被告于2006年在温岭务工时经人介绍相识,随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并于次年生育一女。2007年10月双方补办了结婚手续。婚后双方仍然外出打工,在温岭打工期间,两人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打。2008年6月份,王梅与本村同在温岭打工的青年农民张某同居生活。为此,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2008年11月原告起诉离婚,后经人劝解和好,原告撤回起诉。 tujian.org

  今年2月16日,双方又一同外出务工,但双方仍为日常琐事“战事不休”,原告一气之下,又与原“相好”张某同居。5月17日,原告王梅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基于王梅的自认,再次进行了调解,但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tujian.org

  法院认为,在共同生活期间,原告王梅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后原告起诉离婚,经人劝解和好,但原告不珍惜夫妻感情,又与他人同居,伤害了被告,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遂作出原、被告准予离婚的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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