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30日电 近日,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采取十项具体举措,打造法律援助便发服务平台,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主要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在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的授权,以及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民生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到2009年底前,全省所有村(居)委会要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则,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县、区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在政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授权专业力量强、信誉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代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尽力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临街、一层等方便地点设置专门的接待场所,配备必要的硬件服务设施和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专用设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对持卡(证)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凡涉及讨薪、工伤索赔、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事项优先办理,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tujian.org
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对来访咨询法律援助事项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值守“1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确保线路畅通;未开通“148”专线电话的市、县将尽快开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非诉讼业务,对适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引导受援人采用调解、和解等简便、快捷的方式解决争议和诉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承办人员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对于诉讼案件,明确告知受援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提示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方便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本着方便原则,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申请人向义务人所在地、申请事项发生地、申请事项处理地或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其中之一提出申请。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就异地调查取证等开展协作,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质量。法律援助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工作程序。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全程督办,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受援人的监督,对投诉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保障此项活动的开展,省司法厅将把困难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基本的评价标准,定期对各市完善和落实法律服务便民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积极推进解决少数地区法律援助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困难。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司法部和省厅将予以表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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