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31日电 昨日下午,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开庭审理金寨县原环保局长桂士平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桂士平在担任金寨县建设局局长和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环评、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与人方便”,收受贿赂68000元。
桂士平,男,1953年生,河南固始县人,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金寨县建设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庭审中,桂士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事实不持异议。法庭当庭未宣判。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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