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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案再起波澜 省高院裁定提审
2009-08-06

安徽新闻网7月31日电 合肥市老年公寓一案(安徽法制报《谁延误了老人最佳治疗时间》曾报道)近日有了新进展。因申请再审人不服合肥中级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由省高院提审此案,再审期间,原判决中止执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4年5月18日,罗秀英、曹宛涓等三人与合肥市老年公寓签订入住协议。罗秀英于当日入住特护,并缴纳了4000元备用金。 2005年2月18日,罗秀英在公寓吃饭时摔倒,造成其右上臂骨裂。老年公寓随后送其进入医院治疗,并多次通知其子女。在其子女带母亲去医院检查过后,送其回公寓。 3月2日,罗秀英在老年公寓出现不良症状。接到老年公寓通知的曹宛涓等人再次送老人入院,医院于当晚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3月11日,罗秀英因病治疗无效死亡。在老年公寓生活不到一年,老人突然过世,让子女们无法接受。 2005年4月曹宛涓三姐妹以合肥市老年公寓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tujian.org

  此案经过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均是以曹宛涓姐妹三人败诉告终。没有放弃希望的三姐妹,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申请再审中,申请人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程序上均存在错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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