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记者 侯莎莎 通讯员 石木子 张昕)近日,朝阳区正式实施公检法三方联动机制,轻微刑事案件,从公安批捕、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判决,最快仅需2个半月。在以前,这种案件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而法律规定最长可以11个月。专家表示,“轻刑快审”制度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相关当事人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来自朝阳检察院的统计数字显示,该院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连续3年占据全年公诉案件的3/4左右。也就是说,加快此类案件的审判速度,将大大提高司法效率。
近日,朝阳区委政法委下发《北京市朝阳区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意见》规定,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要简化工作流程、简化制作法律文书、缩短办案期限。侦查环节不得报延,起诉环节不得退补,各环节均不得延长诉讼期限。如公安机关捕前、捕后侦查的时限由原来的最长3个月缩短到1个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限由原来的一个半月缩短至20天,法院审理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时限由20天缩短到15天,一般案件审理时限由1个月缩短至20天。
《意见》明确了适用快速处理机制的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以及适用法律无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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