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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重整东星航空请求 中航油集团再提申请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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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院已经正式通知我们,驳回递交的《破产重整申请书》”,昨日,东星航空破产重整方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被驳回的理由,主要是质疑我们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图,就这一条原因。” “但现在债权人都非常支持我们的方案,我们正在研究下一步具体的措施。”该负责人称。 债权人“支持重整” 之前,东星国旅和上海宇界原计划在7月3日举行的东星航空债权人大会上,将破产重整方案交予各方“充分讨论”,但目前债权人会议已被推迟。债权人之一的中航油集团已经于4月8日提出了东星航空破产重整的申请,但同样被武汉市中院驳回。目前,中航油集团已向湖北省高院提起申请。 “我们正在研究,现在我们和债权人的联系情况非常好,各债权人都对破产重整的方案非常支持,我们会考虑下一步怎么办。”上述东星航空破产重整方负责人称。 目前债权人大会仍未明确最终的举行时间,预计将等湖北省高院对中航油集团的申请作出回复后,债权人大会才将召开。中航油集团在上诉中表示,武汉市中院对破产法条款的理解和适用有误,并认为东星航空目前具备破产重整的实施基础,有利于保护各方的利益,是最佳的选择。 东星航空打破沉寂 沉寂多日的东星航空也开始表态,公司以“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董事会”名义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两份声明。在《我公司董事会针对所谓“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发表的不负责言论的严正声明》中,东星航空称“破产管理人在未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情况下”,即“发表重组不可能的言论是不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之前,东星破产管理人通过武汉各媒体,明确表示东星航空破产重整已不可能,认为破产重整已失去基础。东星航空则表示,破产管理人应由国内国际知名的中介机构担任,而非政府部门,目前,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小组由武汉市法制办、交委等部门人员组成。 破产管理人之前介绍,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截至2009年3月31日,东星航空资产总额为4.27亿元,负债总额为10.06余元,资不抵债达5.799亿元。东星航空方面对此似乎也并不认可,“如果资产像他们所说的那么糟糕,中航集团在自身年度亏损一百多亿的情况下出资几亿元收购我司被我方拒绝,难道我们双方都是傻瓜吗?”东星航空公司方面称。 在另一份声明中,东星航空对中航集团的一些作法提出了“强烈抗议”。东星航空表示,为了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将全力支持上海宇界实业有限公司和任何愿意参入重组的企业重组东星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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